近日,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福州市鼓樓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對富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利建設”)罰款3000元,其違法行為類型為建筑工地在限制時間內擅自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作業。記者查詢發現,富利建設為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利地產”,股票代碼:600048)旗下全資子公司。
富利建設上述行為違反了《福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若干規定》第十三條規定。該條規定如下: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在午、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要求,確需在午、夜間進行施工作業的,應當報經工程所在地市、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向周圍居民公告。
依據《福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若干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福州市鼓樓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對富利建設作出上述罰款處罰。該條規定如下:違反本規定,在限制的區域和時間內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由環境保護等相關行政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可封存、暫扣其與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相關的物品。
福州市鼓樓區城市綜合執法局處罰決定書日期為2020年6月23日;處罰決定書文號:[2020]榕鼓綜執罰決字第0200703號。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日期為2020年7月7日。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環境噪聲污染是一種能量污染,與其他工業污染一樣,是危害人類環境的公害。對于噪聲污染,白天和黑夜的監管部門不同,城管主要負責整治夜間無證超時的施工行為。合法的夜間施工,首先要通過住建部門領取夜間施工的許可證明。根據國家標準,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白天為55分貝,夜晚為45分貝;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白天為60分貝,夜晚為50分貝;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白天為70 分貝,夜晚為55分貝。
富利建設成立于1993年12月16日,為保利地產全資子公司。保利地產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富利建設業務性質為土木工程建筑、建筑設計等;保利地產直接持股100.00%。
8月8日,保利地產發布2020年7月份銷售情況簡報顯示,2020年7月,公司實現簽約面積322.23萬平方米,同比增加71.88%;實現簽約金額486.15億元,同比增加79.81%。2020年1至7月,公司實現簽約面積1814.47萬平方米,同比下降0.52%;實現簽約金額2731.51億元,同比下降2.33%。
截至8月11日收盤,保利地產報16.25元,總市值為1939.31億元。(記者 張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