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醫美平臺,為何被多位“乘風破浪的姐姐”起訴?近日,女星吳靜怡(伊能靜)、劉詩施(劉詩詩)與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完美創意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分別公開,令完美創意公司旗下的更美APP成為關注的焦點。
更美官網顯示,更美公司成立于2013年,旗下更美APP是專業微整形平臺,提供整形、微整形、齒科、眼科、抗衰老等消費醫療服務。更美APP已入駐8000家正規醫美機構和2萬名執業醫生,平臺上累積400萬份真人整形案例,覆蓋全球300多個城市、5大海外國家和地區。
被張雨綺等多位明星起訴
近年來,更美方面因為與多位明星的糾紛成為市場焦點。據記者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不完全梳理,完美創意公司曾被伊能靜、劉詩詩、張雨綺、馮小剛、王鷗、馬蘇、李易峰、張藝興、秦嵐等多位明星起訴。
舉例來看,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完美創意公司與吳靜怡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顯示,上訴人完美創意公司因自身原因,于2020年6月30日提出撤回上訴的申請。
而根據相應的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吳靜怡提出,被告完美創意公司擅自將原告肖像用于美容整形領域的商業宣傳的行為旨在利用原告宣傳其提供的美容整形項目,進而獲得商業利益,涉嫌侵犯原告的肖像權。此外,被告將原告的肖像圖片用于美容整形領域類的宣傳文章中使原告遭受諸多質疑和非議,被告的行為同時涉嫌侵犯原告的名譽權。
根據上述一審民事判決書,被告完美創意公司被判在涉案微信公眾號“更美”內連續七日刊登致歉聲明,向原告吳靜怡賠禮道歉;此外,賠償原告吳靜怡經濟損失18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合理支出費用1000元,合計20.1萬元。
此外,張雨綺與完美創意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稱,被告完美創意公司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在涉案文章中通過照片比對形式指明張雨綺進行整形手術的行為,足以使公眾造成張雨綺整容整形的錯誤認識,且涉案文章具有一定的傳播范圍,故被告完美創意公司發布的文章足以造成原告社會評價低的后果,已構成對原告張雨綺名譽權的侵害。
7月22日,更美方面回復記者表示,更美公眾號的初衷是希望通俗易懂地向大家傳遞醫美知識,使人們理性看待醫美,幫助消費者建立正確醫美觀。上述明星對更美公眾號均為肖像權訴訟,面對訴訟,更美會積極地和當事人溝通。現除劉詩詩正在和解階段外,其余明星都已完成和解。
曾因虛假宣傳被罰
近年來,醫美行業進一步發展,而廣告宣傳、第三方平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逐步凸顯。記者留意到,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2017年8月份,完美創意公司曾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罰款3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稱,2016年6月底至2017年3月30日,當事人在其運營的“更美APP”軟件用戶注冊過程中,向用戶發送的驗證碼短信中有“歡迎加入更美APP,全球最大的醫美平臺,讓變美簡單又放心的醫美平臺”的文字表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調查,當事人對其運營的“更美APP”醫療美容平臺的規模描述為“全球最大的醫美平臺”,沒有和國外企業做相關數據比較,也未通過任何統計機構進行相關統計。當事人進行上述宣傳,意在優化自身形象,爭取更多市場認可度和交易機會,客觀上容易給注冊用戶造成誤導,屬于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對于醫美廣告的整頓已在近年來逐步加強。公開信息顯示,2019年8月27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醫療廣告專題培訓會,聯合上海市衛健委等部門整頓醫美廣告市場。據《財經》雜志報道,已經廣為人知的“美白針”“童顏針”“瘦臉針”“水光針”等,被認為是杜撰的非規范用語,被要求僅限使用注冊的專業名詞和商品名,不得宣傳品牌。這份負面清單同樣適用于醫美互聯網平臺。
此外,據財新網,包括術前術后對比照,宣稱有效率、成功率和診療效果,利用患者的名義、形象對治療效果進行宣傳也列為違法廣告。用戶發表的日記,不可以關聯醫院、醫生和產品。
7月22日,記者在更美APP上海站上以“水光針”為關鍵詞搜索發現,多家上海醫院提供的項目中包括“水光針”在內的廣告用詞。另外,從首頁點擊部分用戶日記頁面,可以看到有用戶提供了使用前和使用后的照片,并關聯有醫美機構提供的產品頁面。
7月22日,更美方面對記者表示,更美平臺同大部分醫美平臺一樣并未收到監管部門的相關通知,也將進一步核實上海醫美機構是否存在在平臺使用非規范用詞的情形,如果存在,平臺將督促機構進行整改。同時,更美將一如既往嚴格審核平臺醫美日記,嚴厲打擊“黑產”,對于帶有隱蔽宣傳性的日記進行強監管,提供用戶真實口碑。(記者 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