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通知,允許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參加行開展同業拆借、跨境賬戶融資等業務,并完善了滬深港通資金匯兌機制等,多舉措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進一步推進金融市場開放。
通知稱,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可在現行政策框架之內開展同業拆借、跨境賬戶融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交易等業務,為離岸市場人民幣業務發展提供流動性支持。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存放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賬戶人民幣存款的存款準備金率調整為零。
央行表示,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要切實履行清算行職責,制定完備的人民幣流動性管理方案和風險應對預案。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貨幣當局執行好現有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進一步便利貿易和投資、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與此同時,央行還進一步完善了滬深港通資金匯兌機制,便利境外投資者選擇使用人民幣或者外幣進行投資。
按照此前部署, 2018年央行將繼續堅持市場驅動,不斷優化人民幣跨境業務政策,完善人民幣國際化基礎設施,保障市場主體的合理需求,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