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7月19日訊 在剛結束的2017年夏季房交會上,大連仲裁委員會及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一如既往在展會上為廣大市民提供了公益法律咨詢,累計300余人次。
昨日,記者就廣大市民普遍關心的學區房問題以及“娃娃房”問題向仲裁處趙文處長及馬文龍律師進行了采訪。
購買學區房,原房主不遷出戶口怎么辦?
【問題】馬先生咨詢,我去年買了一套學區房,但房子里有原房主的戶口,我為了能落戶口,當時在合同里約定,他必須在今年5月1日前將戶口遷出,否則要承擔日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現在原房主還沒將戶口遷出,我能不能起訴讓他遷出戶口?能不能要違約金?
【解析】變更戶口登記需依當事人申請方可辦理,公安機關無法直接辦理或強制辦理,沒有法定理由,不能遷出公民戶口,買方也不能通過行政訴訟起訴公安機關不作為。并且遷移戶口屬于公安機關行政行為,不屬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行為,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決中判決賣方遷出戶口。
但買賣雙方關于不遷出戶口支付違約金的約定,應當認定合法有效。
是否可以以未成年人的名義購房?
【問題】趙先生和孫女士夫妻想購買一套房屋給六歲的兒子,將房子落在兒子的名下,這樣孩子以后生活有保障。趙先生想問下,能否給孩子買房子、如何辦理手續、有沒有風險。
【解析】父母為未成年子女購房,是對子女的贈與,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民法通則》規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未成年人購買房屋,必須要由指定的監護人代理,但產權證可以寫未成年人的名字。給未成年人購買商品房時,需首先辦理監護人公證,證明監護人的身份,如果是父母雙方,要指定一方。此外,在購房合同上需同時寫上未成年人和指定監護人的名字,購房發票上只寫明未成年人名字即可。
辦理產權時,需提交指定監護人的公證書、指定監護人的法定身份證明、代辦申請、上述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未成年人的法定身份證明或戶口。在交完辦理產權的各項費用之后,產權證上就可以寫上未成年人的名字了。
未成年人名下的房產父母可以賣嗎?
【問題】何女士和丈夫離婚了,在離婚協議中他們雙方約定兒子歸何女士撫養。離婚前何女士和丈夫曾買過一套房子并登記在了八歲的兒子名下?,F何女士因考慮到孩子以后會需要大量的花銷,決定賣掉房子以供她和兒子的生活。何女士想問她是否可以賣掉這個房子。
【解析】父母為未成年子女購房后,該房屋便成為未成年子女的個人財產,父母無權擅自處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第四十七條規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其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房屋不能隨意轉讓、交易,必須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比如,未成年人出現重大疾病需要錢來治療,孩子要出國留學但錢不夠等。父母出售房地產所得款項將全部用于撫養未成年人。否則,日后孩子一旦提出異議,認為父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父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