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資本邦了解到,科創板公司震有科技(688418.SH)發布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及收購杭州晨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事項的問詢函》的回復公告。
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事項,公司募投項目“產品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原計劃總投資10,013.09萬元,項目建設期為12個月,原計劃于2020年9月開工,2021年8月完工。前期,綜合考慮募投項目的實施進度等因素,公司將募投項目“產品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間延長至2023年8月。公告顯示,由于項目場地投入與硬件設備投入的實施條件發生了較大變化,繼續按原計劃推進此項目不符合公司當前戰略發展需要和整體利益,同時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擬變更募投項目,并使用募集資金8,216.55萬元收購杭州晨曉部分股權,支付交易對價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資金18.55萬元將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終止“產品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
上交所要求公司:(1)說明“產品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在短期內發生重大調整、前期實際投入金額較小且低于預期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相關決策是否經過充分論證;(2)說明公司針對“產品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場地投入問題的前期工作安排、與相關部門的溝通情況以及用地審批所存在的具體困難。
震有科技回復稱,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資金主要為場地投入與硬件設備投入,投入金額低于預期的原因:場地投入方面,截至目前,公司與相關部門溝通用地計劃尚未有明確進展,場地的選址、用地審批存在較多不確定因素;硬件投入方面,項目原規劃研發方向為公司現有技術的優化升級,由于國際形勢等因素影響,國內外5G建設放緩,為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的研發中心將繼續使用公司現有的研發和實驗設備實現技術優化升級,“產品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中的硬件設備擬不繼續投入。為滿足公司的研發需求,目前公司已租賃了研發場地,并將繼續使用公司現有的研發和實驗設備實現技術優化升級,通過場地租賃及使用公司現有研發設備的方式進行產品研究開發不會對公司的主營業務、未來經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本次變更募投項目及使用募集資金進行收購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保薦機構發表明確的同意意見,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相關決策論證充分。
根據公司“產品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原計劃項目場地投入為用地建設,項目的建設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為加快落地研發中心建設的用地事項,公司同時考慮深圳市的其他區域申請用地,關于申請用地與相關部門的溝通情況如下:
2019年8月,公司向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深圳市南山區重點企業空間需求登記表》,申請用地;
2020年12月,公司參加深圳市龍崗區交流會,并提交《龍崗用地用房需求登記表》申請用房用地;
2021年1月,公司向深圳上市公司協會提交《關于請求深上協協助申請獨立建設上市公司研發基地的函》,申請南山、龍華或寶安產業用地;
2021年11月,公司向寶安區政府提交《用地申請報告》并參加企業對接會;
2022年2月,公司再次向深圳上市公司協會提交《上市公司產業用房用地需求緊急補充問卷》。
公司已與深圳市南山區、龍崗區、寶安區的相關部門關于申請用地情況進行溝通,由于深圳各區產業用地非常緊張,截至目前,相關部門沒有明確反饋具體落實時間節點,公司尚未收到已通過用地申請的回復或公示。(陳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