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支持市場主體平等競爭,激發企業創新源泉充分涌流、創造活力充分迸發,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切實扛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大政治責任,為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更加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鑄就新輝煌。
鑄就新輝煌,必須堅持忠誠第一
公安機關要從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當下和長遠的視野角度,要以“一片冰心向玉壺”的堅定信念講忠誠。
公安機關是國家重要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必須牢牢把握“公安姓黨”這一根本政治屬性,要深刻理解“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切實增強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自覺,擦亮對黨忠誠的政治底色。對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政策和部署要求,要不打折扣、不講條件、不搞變通地貫徹落實,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要心懷“國之大者”,必須對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這個“國之大者”了然于胸,對影響和阻礙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各種風險因素心中有數,真正做到入火海而不退縮,遇煙霧而不迷失,出淤泥而不沾染,臨誘惑而不動搖。
對一個地區的營商環境而言,司法高效既是重要標志,也是基本保障。公安機關要捍衛對法律忠誠的敬畏信仰,堅決防止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甚至執法犯法、司法腐敗等行為,切實將“忠誠法律”固化于心、外見于行,真正認識到法治環境優與不優和每一名干警的履職都有直接關系,我們辦理的每個案件、處理的每起糾紛、打的每次交道都有營商環境。具體體現在執法辦案時,要竭力忠于法律、恪盡職守、秉公辦案。在法律與權利沖突時,尚能堅守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同時,要把敬畏法律作為廣大干警內心的信仰準則,用法律的利劍勇于抵制無良企業、無良之人、無良之事,從而實現黨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
“人民公安”“人民警察”這一崇高的字眼,彰顯的是“人民至上”“與人民在一起”的忠誠警魂,體現的是“為誰執法”“為誰用權”“為誰謀利”的法治內涵。全體公安干警要堅守對職業忠誠的價值追求。對職業忠誠,就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努力找到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金鑰匙”,全力推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公安機關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對職業忠誠,就要體現“人民公安為人民”的服務理念,始終恪守法治精神、堅守法治定力、嚴守法治底線,并以使命擔當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奉獻出作為一個職業者的智慧和力量;對職業忠誠,就要切實增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持不懈地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從根本上強化被監督意識和認責意識,在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執法中實現個人的價值追求,努力重塑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在企業和人民群眾中的新形象。
鑄就新輝煌,必須勇于進行自我革命
近年來,法治化營商環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干事創業氛圍不斷高漲,清風正氣持續充盈。但對標全國、對標先進地區,再反觀自身,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一些公安機關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不強、法條思維固化、服務理念缺失、視野格局不大、精神狀態不佳、能力本領不高等問題依然突出,簡單辦案、機械執法等現象依然存在,該打擊的還沒有打擊到位,該保護的還沒有保護到位,企業和群眾對此還有許多意見。這就要求我們要以“不破樓蘭終不還”的勇氣,帶著問題找出路、拉高標桿加壓力、敞開胸懷學先進、刀刃向內勇自省,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積蓄更強勢能、釋放更強動能。
沒有頭腦上的清醒,就沒有政治上的堅定、行動上的自覺。所以,一定要解放思想,打開觀念變革的“總閥門”。放眼全國和周邊地區,我們要堅決杜絕封閉保守、因循守舊、墨守成規、循規蹈矩等思想藩籬,努力破除自我陶醉的心態,徹底改變長年累月的慣性思維,果斷打破一切阻礙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思想桎梏。堅持以新發展理念引領高質量發展,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的要求,做到各項政策用好用活、優化方案量身定制精準、重點改革靶向突出、便民服務高效提升,扎實推動思想大解放、觀念大變革、境界大提升。
“坐井觀天,只有一孔之見;登山望遠,方知天外有天”。要拓寬視野,用“放大鏡”開闊大視野大格局。我們要對標學習開闊遠大的視野格局,堅決破除短視眼界。要跳出當地看當地、站在將來看現在。既著眼于當前,又要考慮長遠;既突出于一域,又要抓好全局。要主動“走出去”敲門學看別的地區一流的法治環境,同時把企業和群眾“請進來”共謀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政策辦法,讓企業和群眾暢所欲言,在揭短亮丑中不斷厚植放眼全局、提升自我的堅定底氣,以更大的視野去思考、謀劃、布局,整體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行穩致遠。
下定決心刀刃向內,向“躺平”開戰。“躺平”具體體現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上就是滿足現狀,迷戀守成心態,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甚至是麻木不仁、漠不關心。為此,要拿出正視問題的自覺和刀刃向內的勇氣,勇于踏出思想觀念陳舊的“躺平區”、工作慣性做法的“躺平區”、制度脫節滯后的“躺平區”、執行層層衰減的“躺平區”,堅決克服唯條件論、唯地區論、唯規定論的“消極畏難”思想,敢于突破條條框框和經驗束縛,不等靠、不遲疑、不折騰,不斷在變化中培育先知先機,在挑戰中實現環境升級,涅槃重生。
鑄就新輝煌,必須持續發力
在這個千帆競發、百舸爭流的時代,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面對一系列“大考”,我們絕不能有絲毫猶豫不決、徘徊彷徨,而是要遵循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和規律,在法治環境的引領下,堅持政務環境、市場環境、社會環境“四個環境”一體打造,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持續發力地做出改善改進、提高提升的巨大努力,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中跑出加速度,努力當好各類市場主體的“引路人”“店小二”。
公安機關要精準把握所處的時代方位,率先把促進守法守約作為建設法治政府的誠信踐諾來抓,堅持不懈地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切實增強執法公信力,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的政治保障。公安機關各級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決策、抓發展,自覺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讓一切行為按規則進行,一切事項依法辦理,要在實現守法守約上持續發力。要對“翻盤子”“新官不理舊賬”等失信行為重拳出擊,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遷就。要設立舉報投訴窗口,暢通企業和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并依法核查辦理。要圍繞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開展專項清理行動,做到依法清欠、應清盡清,為企業發展助力長進。
公安機關要圍繞“過去怎么做的”“現在怎么想的”,真正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將來怎么干”的問題謀劃好、落實好、解決好,在實現快捷方便上持續發力。要研究推出更多服務標準化、規范化的便民利企新舉措,用“加減乘除法”打出服務組合拳,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快捷、方便的公共服務產品和體驗。要聚焦在便民惠企上做“加法”,為行動不便群體提供“上門服務”,為企業提供“面對面”咨詢,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等,使服務“觸角”再延伸,主動將“你找我辦事”轉變為“我為你服務”;要著力在辦事成本上做“減法”,進一步簡化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減少憑證材料,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和群眾辦事的費用及時間成本,讓市場主體安心經營、輕裝前行;要持續在服務效能上做“乘法”,優化“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實現“一網通辦”“綜合一窗辦”“不見面審批”,下放車駕管業務到基層派出所,全面推行“好差評”系統,切實將傳統服務轉變為“智慧服務”,打通公安服務“最后一公里”,使企業和群眾體驗更為便捷暖心的服務;要堅持在紓企解困上做“除法”,通過深化警企協作,加強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約束執法行為,以優化涉企案件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為“分子”,以侵害企業合法權益行為作“分母”,堅持“每一起涉企案件都是營商環境”的理念,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企業家合法權益,破除企業發展“壁壘”。
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是人類社會的理想追求。安機關要做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保護者,在實現公平公正上持續發力。公。依法平等保護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嚴厲打擊破壞市場秩序,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和反對利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真正讓企業家放心創業、安心經營、專心發展。在這方面,各級公安機關教訓極為深刻,要把凈化政治生態作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病根”加以徹底治愈,再不能“穿新鞋走老路”、“濤聲依舊”。要做放管結合的監管者。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保證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實現“放”的目的也是“管”的最高境界;另一方面,要按照監管的規則標準,使監管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要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執法者。對首次出現但沒有造成明顯危害的行為,綜合運用約談、提醒等行政手段給予改正的機會,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對涉企案件辦理要限期辦結,防止久拖不決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影響,尤其要依法慎用強制措施,嚴禁超標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解除強制性措施返還涉案財物一定要及時到位,絕不能再干那種為了查辦一個案件徹底搞垮一個企業、嚇跑一批企業家的破壞營商環境的“蠢”事。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優”無止境,只有干出來的精彩,沒有等出來的輝煌。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干警只要思想觀念轉變了,政策法規把準了,能力水平提升了,大數據技術優化革新跟上了,必能在行穩致遠中給企業和群眾增添更多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讓我們以“千磨萬擊還堅勁”的意志、“亂云飛渡仍從容”的定力和“直掛云帆濟滄海”的志向,錨定目標不放松,把嘴上說的、紙上寫的、會上定的都變成實實在在的行動,促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優上加優,為鑄就公安新輝煌爭取更大榮光。(作者:錫盟行署副盟長、盟公安局局長 曹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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