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中興危機事件和美國退出伊朗核協議,在引起廣泛的國際輿論的討論同時,也將美國的制裁制度放到了聚光燈下。
5月8日,特朗普不顧歐盟盟友們以及全世界的強烈反對,正式宣布退出了伊朗核協議,并恢復對伊朗實施更嚴厲的經濟制裁。盡管歐盟在多個場合表示將繼續履行伊核協定,但仍然有歐洲企業因為懼怕美國制裁,已經打了“退堂鼓”:5月16日,法國能源巨頭道達爾屈服了,宣布停止在伊朗的天然氣合作項目,可能完全放棄這個投資10億美元的計劃。
龐大而細密的制裁大網
美國對外制裁通過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即OFAC,單方面對部分國家進行制裁,該制裁屬于單邊制裁,而且范圍要大于聯合國的制裁名單。受美國制裁與出口管制法律管轄的,不僅包括美國公民和美國公司,還包括美國的外籍永久居民,在美國境內進行商務活動的外國人或公司,以及在美國設立、組建的公司及其海外分支,以上個人或實體在美國境外的商務活動,或者其代表一家非美國公司進行的活動。
美國制裁體系龐大而細密、涉及行業眾多、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違反,再加上懲罰力度強、影響力遍布全球的經濟和貿易制裁網絡,再加上美元是國際結算最重要的貨幣,一旦被列入美國制裁名單,受制裁的企業就陷入了一張無形無影、卻又無處不在的制裁大網。過去,歐洲多家金融機構違反規定,被巨額處罰了好多次,所以歐美的金融機構里,有專門的團隊審核每筆業務的制裁風險。而且歐美有大量從事合規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專門提供相關業務的制裁風險篩查。
美國制裁與出口管制法行使著明顯的域外管轄權。這些制裁法律由美國多個政府部門,基于國家安全、貿易保護、外交政策、反恐怖主義以及其它政治考慮和目標來綜合考量、監管、執法。
同時,由于美國從政治到軍事、從經濟到科技、從金融到貿易,都擁有全球無法比擬的領先和主導地位,所以全球幾乎每個領域的規則也是由美國主導立下的。對于美國來說,就存在著既是市場參與者又是規則制定者的雙重身份。從維護自身利益的角度來說,公平和平等就成了一個很難兩全的平衡點了,比如退出伊朗核協議事件、中興危機事件。
先行撤退的歐盟企業
歐盟在美國宣布退出伊朗核協議后,已表態會繼續維護和履行這個協議,維持在伊朗的投資。同時,歐盟正在制定一項對伊朗經濟合作計劃,力爭在美國退出后繼續維持伊朗核協議。
在2016年伊朗制裁緩解后,一大批歐洲公司前去伊朗投資。法國汽車制造商標致雪鐵龍和伊朗第一汽車制造商成立合資公司,計劃年產20萬輛汽車;德國西門子公司也和伊朗簽署了關于發展伊朗鐵路的多項協議;法國道達爾公司是伊朗能源行業最大的外國投資者。去年7月,該集團就開發伊朗南帕斯巨型天然氣田簽署了一項10億美元的協議。這一協議是伊朗10多年來與國際石油公司達成的首份大筆能源合同。
然而多家歐洲企業卻在這一時刻選擇先行撤離:除了道達爾,西門子和安聯保險等大型德國公司相繼表示,將不會與伊朗簽署任何新的合約,但很多德國中小企業則在繼續與伊朗業務往來,同時向歐盟政府求援,希望能得到歐盟的幫助,繼續與伊朗進行貿易,畢竟他們在美國沒有分公司。
法國總統馬克龍就道達爾撤離伊朗一事表態稱,歐盟必須捍衛歐盟企業免受美國制裁的影響,美國重啟對伊朗制裁預計將嚴重沖擊歐洲企業利益。但很多分析人士認為,歐盟恐怕很難做到這一點。
《歐洲時報》稱,為挽救伊核協議,歐洲將祭出多招應對。歐盟正醞釀考慮啟動《1996防衛法》,設置一個“阻斷法規”以保護和伊朗做生意的歐盟企業。然而分析人士指出,所謂的《1996防衛法》,其法律用詞模糊不清,條文中關于防止歐企屈服于美國制裁的措施,可能因為美元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主導地位以及美國在國際經濟的重要性,而難以落實。
歐洲大公司已先后撤退,小公司還在寄望于政府的支持。在伊朗看來,有歐洲企業撤出伊朗,就已經違反了歐洲對伊核協議的承諾。伊朗開始敦促歐盟給予伊核協議更大支持,歐盟如何化解這一亂局尚不可知。
企業被迫的和解之路
大量數據和統計顯示,進入21世紀以來,美國政府對企業定罰數量和罰款金額大幅上升,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的處罰力度更是驚人,巨額罰款成為美國政府相當重要的收入來源。
2014年8月30日出版的《經濟學人》雜志上一篇題為《美國的公司庭外和解:構建企業違法犯罪之路》一文,爆出一個不為常人所知的觀察:“美國監管體系正在變得貪得無厭,他們的套路非常簡單,先找到一家可能有不當行為的企業,威脅讓其無法運營,強迫這家公司用股東的錢交付巨額罰款,然后再尋找下一個目標。”
2018年4月16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興啟動拒絕令,令這家企業陷入主營業務無法開展的境地,在2017年罰款8.9億美元的前提下,又提出新增13億美元的巨額罰金,以換取企業恢復運營。這又是一起美國監管機構有損司法尊嚴的行動,構成了事實上的敲詐勒索。
因為美國的司法制裁制度賦予執法者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使他們可以選擇性執法。一旦掌握證據,不管證據是否充足,執行者都會利用手上一切可以利用的杠桿,來敲開企業防衛和抵抗的大門。
對此,可能有些人會問:“如果企業覺得司法不公,為什么不去通過法庭抗爭?”
《華爾街日報》的兩名記者所著的紀實小說《賊巢》(Den of Thieves)就詳盡敘述了美國執法當局是如何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將華爾街投行中排名第五的德崇證券推入破產的境地。面對美國強勢的執法部門,以及相當寬泛的裁量權,即使是最有影響力的大企業,也只能選擇和解,而不是選擇去打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去冒失去客戶、員工和業務的巨大風險。
2013年,摩根大通同意賠付130億美元與美國政府達成和解協議,后者指控摩根大通在金融危機前向投資者出售不良按揭貸款。盡管時任摩根大通首席執行官的杰米·戴蒙(Jamie Dimon)通過媒體多次表達:“美國政府對其進行的130億美元的罰款是‘不公正’的。但摩根大通只有兩種極其糟糕的選擇:要么支付罰款,要么上訴。而上訴則將耗費三四年的時間,屆時,結局可能惡化。”
2014年,法國巴黎銀行在掙扎數年后終于低頭認罪,與美國聯邦及州政府達成和解,認繳90億美元,承認違反了美國法律為美國實施制裁的國家轉移資金。英國《金融時報》就此事件撰文指出,美國開出天價罰單的底氣來自美元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主導地位——誰令美國感到厭惡,美國就可以將它從國際金融體系中斷開。為此,歐洲整個金融界認真討論了去美元化的方案和規劃。
生存下來是履行責任的前提
中興危機事件最終通過支付巨額罰單結案已經是比較明朗的形勢了,根據美國多位政府官員的表態,令中興恢復業務運營的方案目前正在具體的落實程序當中。
特朗普上任美國總統后,美國國家安全部門和美國軍方出臺的所有美國政策綱領性文件,包括美國安全戰略報告、核威脅報告、國情咨文都全面顯示出,美國正在重啟與中國對抗的各項措施。美國軍方已經明確放棄將反恐作為美國國家安全最重要目標的戰略,重新把與世界大國對抗、尤其是與中國對抗作為美國國家戰略的首要目標。
特朗普從競選期間到執政以來,更是把“中國威脅論”這一套路使用得風生水起。他多次在演講時呼吁,“我們不能繼續允許中國蹂躪我們的國家”、“中國‘偷走’了美國人的就業崗位”等等。目前的美國,民族主義帶來了“美國優先”的治國策略,四處扣“國家安全”的帽子,中興等率先實現全球化的中國企業首當其沖地成為靶子。在這樣的對抗中國的戰略和思維引導下,對中國企業的執法問題會如何嚴苛也就可想而知了。
中興身負8萬員工及他們的家庭,還有30多萬股東,上下游產業鏈的合作伙伴以及全球客戶及消費者的責任,生存是企業履行各方面責任的前提。以嚴苛的條件,換回企業的生存與后續發展,是中興不得不接受的條件。俗話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對中興來說,這個教訓無疑是非常慘痛的,未來需要更進一步加強合規建設,加強核心技術研發,加強供應鏈安全,要臥薪嘗膽、砥礪前行,要始終踐行產業報國、勇擔國家戰略要求的更多職責,努力成為一個真正的偉大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