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是當下的熱議話題了,對于棚戶區拆遷也是褒貶不一。嚴格說來,棚戶區改造意在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但在現實中,棚戶區改造反饋出來的現象卻是征收方利用“棚改”的名義肆意進行征收拆遷,不同程度的損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因此,對于“棚改”,并不是所有被征收人都喜聞樂見。自己房屋是否真的屬于“棚改”范圍,成了許多被征收人重點關注的問題。下面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拆遷律師就來給你說說哪些范圍才能被劃歸為“棚改”。
首先,我們來看看到底什么是棚戶區改造。
所謂棚戶區改造,是指將一些設施簡陋,環境較差,安全隱患多的房子進行改造。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相關規定可知,經過棚戶區改造后,當地群眾的住房條件會得到改善,大家可以住到配套設施好、質量高、安全可靠的房子。
“棚改”是一項對居住房屋進行改造的民生工程,但其并不等于征收拆遷。
近些年來,為了獲得征收利益,很多征收方打著“棚改”的名義肆意擴張拆遷,一些農村、甚至別墅區都被非法列入棚戶區改造的范圍,嚴重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利益。
所以,“棚改”之名,切不可亂用。
其次,我們怎樣來判斷自家房屋是否屬于“棚改”范圍內呢?
棚改區范圍是有限制的。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規定:禁止將因城市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帶來的房屋拆遷改造項目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
因此,棚戶區改造除了要遵守以上規定,還要結合房屋本身以及周邊的配套設施去綜合的判斷。
其具體包括城市棚戶區、國有工礦(含煤礦)棚戶區、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國有墾區危房等。
最后,我們要看看國家政策規定。
上述是比較籠統的規定,法律上對此也還沒有具體的明晰。所以,棚改范圍很大程度上也受地方政策的條款。那在此基礎上,我們要知道國家政策對此的規定:
一、《財政部關于城市和國有工棚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2號,自2013年7月4日起全文廢止)規定:
最初棚戶區(改造)的定義(范圍)被圈定在“國有土地上集中連片建設的,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筑密度較大、房屋使用年限較長、使用功能不全、基礎設施簡陋的區域”內。
二、國務院辦公廳于2011年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文件,(有條件的地區)將建制鎮也納入了住房保障工作范圍,棚改的范圍明確擴大。
三、2013年,《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將華僑農場非歸難僑危房改造也統一納入了國有墾區危房改造中央補助支持范圍。同一年,住建部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建保[2013]52號),將部分城中村改造項目也納入了棚戶區改造范圍內。
四、2015年6月,國家首次提出了棚改“三年計劃”,制定了2015-2017年三年時間新開工1800萬套的棚改工作目標,國務院同步發布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文件,將城市危房改造也納入了棚改范圍。
五、2017年5月,國務院延續此前的第一個棚改三年計劃,再次提出了棚改三年攻堅計劃,并于17年底提出了2018年棚改開工580萬套的工作目標,致力于解決群眾住房問題。
至此,我們可以看出棚改的范圍一次次擴大,其目的是逐步解決各類住房困難居民的實際居住生活難題,幫助大家改善居住條件,提高生活質量。但也正由于棚改范圍一步步明確或嘗試性地被擴大,有很多被征收人的房屋被莫名打上了“棚改”的標簽,補償利益由此受到了影響。
因此,根據上述政策以及相關規定,確定好你的房屋到底是不是“棚改”,有助于補償利益合理、公正的獲得。
作者丨黃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