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隨著生活的不斷發展,人們漸漸富裕起來了,手頭上面有多余的資金出來。對于可能不太會理財的朋友都是選擇存銀行。銀行又有定期和活期的說法,有的人為了利息高都是選擇存定期。但是近幾年的話出現的問題越來越多,比如錢越存越少,或者錢定期存的取不出來,應有盡有。
今年高女士聽朋友講某家銀行的年利率很高,因為高女士今年做生意的話有所成就,于是拿著自己賺回來的1000萬存到該銀行,為期一年時間,今年到期了高女士到銀行查詢余額,但是發現余額為零。高女士急忙打電話到銀行去查詢情況,銀行人員告知高女士,你的資金被凍結質押了,高女士想到的是自己沒有辦理質押,怎么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高女士來到銀行詢問,要求銀行解凍這筆資金,但是銀行回復解不了現在是出于質押狀態,在高女士存款后的第三天該資金已經進行放款,經過調查,在高女士存款后的第三天,該銀行接到分行的通知,說高女士已經簽訂了一份質押擔保委托書,可以對這1000萬進行放款處置。高女士質問銀行為什么沒有經過本人同意,僅憑一個通知就放款,要求出示公證書。銀行表示當時確實是本人所委托辦理,現在暫時沒有公證書,跟高女士講到,你該問誰問誰去。并且令高女士更生氣的是這份質押期限長達82年!我國個人定期存單質押放款規定,存單質押貸款時間不得超過定期存單的到期日。
隨后高女士來到某房地產公司,高女士查詢到銀行正是把資金放到這家公司,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講到,錢是跟銀行貸的,至于錢是誰的,什么委托書質押都不知道。只是跟銀行合作,他們負責還錢,目前高女士已向銀監會反映。
“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移交債權人所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小編認為高女士不管有沒有簽訂這份質押擔保委托書,肯定也不會把資金這樣操作!畢竟放里面82年,時間很悠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