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向北京市衛計委投訴后收到的答復。 法院供圖
車廂連接處設置的煙灰缸照片作為證據提交法庭。原告供圖
坐過火車的同志都知道,當你乘坐K、T、Z開頭的火車時,必須承受的就是車廂內的煙味撩鼻,不管你躲得有多遠,你的衣服、頭發上必然會沾滿這個氣味。
今天就有一個女大學生,認為自己在乘坐K1301列火車時吸入二手煙,因列車乘務人員未加以阻止乘客吸煙的行為,將該列車哈爾濱鐵路局訴至法院,請求該鐵路局賠嘗自己購票款102.5元,同時要求取消有關站臺及該趟列車內的吸煙區、拆除煙具,禁止在上述區域吸煙,并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等。
女大學生小李在乘坐K1301次列車時聞到了刺鼻煙味,也沒有看到列車工作人員對抽煙者進行勸阻,于是將運營該趟列車的哈爾濱鐵路局(今年11月更名為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下文仍用原稱)訴至法院,索賠購票款102.5元,同時要求取消有關站臺及該趟列車內的吸煙區、拆除煙具,禁止在上述區域吸煙,并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等。
昨日上午,這起引發廣泛關注的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在北京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小李一方認為,列車禁煙是大勢所趨,吸煙者即便是在火車車廂連接處吸煙,二手煙也會對非煙民的乘客造成影響;而鐵路方面則表示,在普速列車、長途慢車等“綠皮車”設吸煙區,是對煙民乘客一種“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投訴列車吸煙無果大學生起訴
今年6月9日,剛考入大學的小李從北京乘坐哈爾濱鐵路局運營的K1301次列車到天津旅游。因為想有個好的乘車環境,她選擇了有空調的軟臥車廂。
但是一上車,小李就聞到車廂內濃濃的煙味。她發現,雖然乘客是在車廂連接處的吸煙區,但煙味彌漫到了整個車廂,列車上不但無人勸阻抽煙行為,而且列車工作人員也在列車上吸煙。同時在北京站、天津站和天津西站的站臺上,也都有大量人員吸煙。
小李認為,列車上的安全須知里寫明了“禁止在列車各部位吸煙”,但車上卻又設置有吸煙區并放置了煙具(煙灰盒、煙灰缸),這種做法并不合理。于是向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督管理司反映了上述問題。
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督管理司答復稱,國家鐵路局沒有衛生監督管理相關職責,他們已經將小李的情況反映給了中國鐵路總公司有關部門,希望小李直接向國家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或中國鐵路總公司衛生主管部門反映問題。
小李也曾向北京市和天津市衛計委投訴舉報自己乘坐普列遭遇吸煙的情況。
天津衛計委回復稱,小李反映的列車車廂及站臺吸煙等問題,不屬于天津衛計委監管范圍,天津衛計委不予受理,并建議向鐵路局反映情況。北京衛計委則稱,北京鐵路系統的控煙職責在北京鐵路局,不屬于北京衛計委受理范圍,建議直接向鐵路部門投訴。
“我們后來也向鐵路總公司反映了這個問題。”小李的代理律師昨日表示,但至今未給出明確答復。投訴無果,小李于是將哈爾濱鐵路局訴至法院。
被告稱吸煙區不違規拒絕調解
“原告一路深受二手煙、三手煙危害,無可躲避,煙氣以及滲入到列車內器具、裝修裝飾內的煙味,令人身心受損”,小李在起訴書中,以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為由起訴,要求被告哈爾濱鐵路局賠償原告購票款102.5元、律師代理費3000元;精神損害賠償1元;取消K1301次列車內的吸煙區,拆除煙具;禁止在K1301次列車內吸煙;賠禮道歉。
在昨日的庭審中,被告哈爾濱鐵路局答辯稱,本案名為運輸合同糾紛,實質為公益訴訟案件,小李的訴訟主張不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也不符合民事訴訟法關于公益訴訟條件,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小李的起訴。
被告認為,小李在起訴中,既主張鐵路方面承擔侵權責任,又主張承擔合同違約責任,訴訟主張相互矛盾;鐵路公司在普速列車車廂連接處設置吸煙區不違反法律規定,也未對小李造成侵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鐵路公司作為承運人,將乘客小李安全正點運送到目的地天津站,已履行合同應盡義務。
作為原告的小李因為正在準備考試未能出庭,其代理律師表示,雖然小李未參與庭審,但仍舊關注案件的進展。
在庭審結束前,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愿意接受調解,小李代理人點頭表示接受,哈爾濱鐵路局代理人則望向旁聽席,在得到旁聽席上一名男子的回應訊息后,向法官明確表示“不接受調解”。
庭審交鋒
原告:損害乘客健康
“抽煙散發的煙霧有害健康已是常識”,小李認為,站臺上、列車內設置吸煙區、擺放煙具,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惡化了乘車環境、降低了服務質量,侵害了乘客的身心健康。
小李及其代理律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列車上為吸煙提供便利的做法,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飲酒。列車吸煙同時也侵犯了未成年人乘客的權益。
被告:“宜疏不宜堵”
哈爾濱鐵路局方面表示,侵權要有具體的侵害后果,小李目前無法舉證證明有任何具體的侵害結果發生。另外從我國的國情來看,鐵路部門已經在積極地落實推動控煙和禁煙。在高鐵動車等行程較短的列車上,目前已經實現了全程禁煙,但是,在普速列車上設立吸煙室,既符合規定,又是一種“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現在明確的規定是車廂不可吸煙,車廂連接處可以吸煙,因為那里通風好,有利于煙霧揮發。”哈爾濱鐵路局代理人表示,普速列車一般運行30多個小時,運行覆蓋一般在7個省市,每站經停幾分鐘,對于很多煙民來說,會在車廂內“憋得”很難受,“在車廂連接處設立吸煙區,主要也是解決煙民的需求。”代理人說,我國3.3億煙民,吸煙的習慣“宜疏不宜堵”,“如果在漫長行進中不讓他們吸煙,搞不好他們會跑到車廂內去吸,那就更加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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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廂連接處吸煙致車內PM2.5成倍增加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小李提起訴訟后,有媒體記者于今年8月16日從北京乘坐普速列車前往廊坊,并于當天下午乘坐另外一趟普速列車返京,途中用霾表,對吸煙前后列車車廂的空氣質量進行了測量和對比。測量數據顯示,有乘客在吸煙區吸煙時,吸煙區的PM2.5濃度高達914.90,車廂內的PM2.5濃度為269.03,而剛剛發車時該數值僅為61.12。這意味著,吸煙會使車廂內的空氣污染成倍增加。
該項檢測也被原告方作為證據,遞交給了法庭。
首都醫科大學教授、控煙協會秘書長崔小波以專家證人的身份參加了庭前會議。“記者通過實地探訪,用數據證實了吸煙會導致列車內空氣污染加重”,崔小波表示,列車是公眾出行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乘坐人員多、空間狹小,如果不禁止吸煙,會危害到列車上全體乘員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