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職業技術學院一名被舉報以“掛科”為威脅學生購買物品。針對這一事件,河南職業技術學院已對涉事教師做出停職處理,并對事件展開全面調查。
18日,有學生和家長舉報,河南職業技術學院一名教師以“掛科”為威脅,逼迫學生購買紀念幣、郵票、圖書等物品。舉報內容稱,該老師利用專業課教師的身份,將自己網上選好的物品以鏈接的形式發給學生,讓學生替他付款,還直接向學生兜售物品,學生如不同意購買就以“掛科”和留級威脅。有學生說,老師以“掛科”威脅不敢得罪,有同學因為沒有積極配合老師買東西而被“掛科”。也有家長反映,孩子幾次將老師的購物鏈接發給家長,讓家長付錢。
針對這一事件,河南職業技術學院發表聲明稱,已對涉事教師做出停職處理,涉事教師現正接受調查,學院還成立調查組對該事件展開全面調查,將依規依紀做出嚴肅處理。
本應傳道授業的教師花樣斂財引發輿論不滿。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發布《關于切實加強教育系統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教師不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其他財物,不準向學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財物等。2012年國務院還出臺意見,對教師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情節惡劣的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直至撤銷教師資格。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說,在教育過程中,老師對學生起著言傳身教的作用,強迫學生送禮的行為會對學生思想意識方面產生負面影響,讓學生覺得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一種送禮式的功利性關系,這是對學生觀念上的嚴重誤導。
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教授程平源認為,老師利用職務之便,以各種形式巧立名目,尤其是以強迫手段讓學生送禮的行為,不僅是一個道德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情節嚴重的甚至會觸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