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報”微信公號12月3日消息,經市“12·1”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會同公安部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初步調查認定,事故起火點位于城市大廈B座泰禾金尊府項目38層電梯間,起火物質為堆放在電梯間內的雜物和廢棄裝修材料。由于施工企業為施工方便擅自放空消防水箱儲存用水,致使消防設施未能發揮作用,火勢迅速擴大;企業施工人員違規在施工現場住宿。造成10人死亡,5人受傷。其他有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將相關企業的1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城市大廈火災事故涉案人員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12月1日,城市大廈B座火災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立案偵查。目前,共查獲涉案人員11人,均已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涉案人員具體情況如下:
林某,男,35歲,上海人,天津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
于某,男,36歲,山東人,天津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
王某,男,44歲,北京人,天津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
王某某,男,34歲,天津人,天津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
步某某,男,34歲,河南人,天津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
白某某,男,32歲,天津人,天津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
張某,男,41歲,天津人,天津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
李某某,男,38歲,天津人,北京星河園林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張某,男,27歲,黑龍江人,北京星河園林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左某,男,42歲,黑龍江人,中際三立裝飾集團有限公司。
王某某,男,56歲,江蘇人,北京百合建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前,公安部門正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強化調查取證,確定相關人員法律責任,依法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