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魯山男子因轉錯賬被對方拉黑;安徽亳州女子轉錯賬,對方收錢后電話打不通;醉漢付9元打車費卻轉賬7000多元……隨著移動支付的迅速發展,不少人養成了“出門不帶錢,手機走天下”的習慣。然而,生活中,因粗心或“手滑”在輸入時轉錯錢款、轉賬轉錯賬號的事情屢見不鮮。手機支付給人們生活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法律問題。
面對“天上掉餡餅”,收款人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與傳統銀行轉賬相比,手機支付寶、微信轉賬具有簡單快捷的特點,轉賬人只需要通過掃碼或添加收款人,輸入金額后,再輸入支付密碼或手指輕輕一按完成“指紋支付”,就能實現實時轉賬。但是,手續更簡化的同時,也提高了失誤的風險。
有人認為,轉款人由于疏忽大意“轉錯賬”,損失是自己造成的,需要自行承擔后果,能不能要回錢“全看運氣”。
記者了解到,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因此,收款人面對“從天而降的餡餅”,需要承擔返還不當得利的民事責任。《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還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后,應當予以收繳。
因此,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張蘇認為,轉錯賬的人并非只能“自認倒霉”,但要承擔由此帶來的不利后果,如耽誤的交易損失、追回錢款所耗費的時間精力成本等。
實際收款人拒不返還被轉錯的錢款會怎樣呢?“如果實際收款人將這筆錢取出或轉移藏匿,拒不歸還,還可能構成盜竊、詐騙或侵占犯罪。”張蘇補充道。”
交易平臺可否中止或者撤回“失誤”交易?
出現轉賬失誤操作之后,轉款人一般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直接聯系收款人,向其說明情況。然而現實并非如此順利,轉款人誤輸入的收款賬號可能是個陌生人,或是并不相熟的微信好友,在得知自己收獲意外之財的情況下,不少收款人會選擇“避而不見”,甚至直接將賬戶注銷“銷聲匿跡”。
面對難以聯系上收款人的困境,轉款人能否尋求交易平臺的幫助,通過平臺撤回交易?北京市律師協會合同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李學輝認為,交易平臺沒有對每筆轉款背景審查的責任和能力,除非交易平臺與轉款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否則通常無權中止或者撤回交易。
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吳沈括認為,交易平臺在收到轉款人依法申請時有責任提供幫助。如果不當獲利方拒不返還款項,支付平臺無權擅自撤回,應該申請公安機關或者法院介入。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等規定,交易平臺只能提供有限的幫助。除非遲延支付并經當事人依法申請,或具備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以中止或者撤回交易的情形,交易平臺不得任意中止或者撤回交易。”張蘇解釋道。
在交易金額已到賬無法撤回,收款人身份未明的情況下,轉款人即使尋求公安機關幫助,也無法提供確切的收款人信息。對此,受訪專家表示,交易平臺有責任協助查清收款人基本信息,便于轉款人主張權利,但提供個人信息需要視情況而定,畢竟提供收款人基本信息是一柄“雙刃劍”。在公安機關或者法院介入的情況下,交易平臺應該提供詳盡的收款人信息。
轉款人可否尋求警方的幫助?
記者了解到,雖然手機支付寶平臺和微信平臺都推出了“延遲到賬”功能,但“延遲到賬”功能本身并不能撤回交易,只能在某種程度上為轉款人爭取協調處理的時間。
對于轉款人在轉錯賬后應該如何處理應對,吳沈括表示,在能聯系上收款人的情況下,應第一時間主動聯系收款人,并做好電話錄音,保全證據,“如果確實協商不通,及時提起訴訟,避免因為時間延誤帶來證據的滅失。”
“在法律上,轉錯賬會使對方產生不當得利的返還義務,但在對方還沒有取出現金或者轉入其他賬戶之前,暫時還不構成犯罪。在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不能立案并行使案件調查(或偵查)權,只能進行調解。”張蘇建議,轉款人可聯系公安機關主持調解,至少能通過公安機關鎖定對方的身份,為訴訟做準備。
李學輝指出,轉款人可以請求交易平臺予以協助勸導,如果交易平臺勸導無效或者拒不提供個人信息,轉款人可以報警。“警方介入后可以參與調解,如果收款人拒不交出,視情況而定,轉款人可以提起返還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或者提起侵占罪自訴。”
張蘇認為,轉款人應爭取公權力的介入,通過公權力獲取對方信息,為爭取法院受理案件創造條件。“收款人信息不明,會為訴訟維權帶來障礙。如果起訴時無明確起訴對象,則法院無法受理。”張蘇解釋道,“當私力救濟存在障礙時,爭取公權力介入并救濟無疑是一條便捷路徑。”
此外,受訪專家還建議,支付平臺應該結合身份證等核心信息完善實名制,并加強匯款前、匯款中的核對及風險提示。“還可完善技術性規則,對轉賬的多項指標進行比對。只有在全部指標都吻合的前提下,錢款才能轉出,否則錢款會自動退回到匯款賬戶。”張蘇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