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代農民工邁入50歲門檻之后,他們關于求醫問藥的難題漸漸凸顯。
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分為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城鄉居民醫保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下稱“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合并而來。由于大多數農民工是按戶籍參加的新農合,在工作地難以享受到醫保待遇,現行二元化的醫保制度難以為“人的城鎮化”提供有力保障。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25日中國醫促會健康保障分會舉辦的“貫徹19大精神,全面推進健康保障體系建設高峰論壇”上表示,城鄉居民醫保與城鎮職工醫保二元分立的制度應該走向“一體”,形成全民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以提高“新市民”的保障水平。
農民工“有保險、低保障”
十九大報告提出,以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為41.2%,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7.4%。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辜勝阻曾在11月初公開表示,農村轉移人口在城市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仍然狹窄,難以實現從農民到市民的身份轉變,這導致我國的城鎮化出現“就業在城市,戶籍在農村;勞力在城市,家屬在農村;收入在城市,積累在農村”的半城市化現象。
2016年,農民工總量達到28171萬人,比上年增加424萬人,增長1.5%,辜勝阻表示,如何讓外來務工人員和本地戶籍人員在享受基本社會服務上得到平等的機會,是新型城鎮化需要解決的問題。
李珍在上述論壇上表示,由于保障體制和其他公共品供給不足,農民工市民化速度相對滯后于城鎮化率。就醫保而言,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率只有17%,而且近年來這一參保率還呈現下降的態勢。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稱“人社部”)的統計公報顯示,2016年末,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 4825 萬人,比上年末減少 340萬人。與此相應的,絕大部分農民工在戶籍地參加新農合,然而,新農合的保障水平和便攜性都難以適應農民工的特征。
李珍認為,新農合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合并雖然可以解決城鄉分置造成的管理問題,但不能解決居民保障不充分的問題,也不能解決城鄉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不平衡的問題。
在保障水平方面,人社部的數據顯示,2016年城鎮職工醫保住院費用實際補償水平為72.2%,城鄉居民醫保為56.3%,兩者之間存在較大差距。
新農合的便攜性也不足,尤其是對于跨省流動的農民工來說,想要在工作地看病享受住院報銷困難重重,“小病不就醫,大病回老家”成為絕大部分農民工的選擇。
農民工“就醫難”的問題已經引起了政府高層的關注。10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有關部門要加快研究解決1億多外出農民工和廣大“雙創”人員跨省異地住院費用結算問題。
實現醫保“全民統一”
李珍認為,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并不一樣,養老保險可以允許適度“碎片化”,而醫療保險則應該由單一的制度來覆蓋全民,因為醫療是生命權,應人人平等。
李珍說,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目標是由“廣覆蓋、保基本、二元制度”走向“全民覆蓋、待遇平等、保障適度”的單一制度。下一步應將城鄉居民醫保與城鎮職工醫保合同,形成全民統一的醫保制度。
在具體的實現路徑上,首先需遵循屬地參保、家庭參保原則,所有城鎮就業人口按照現行的繳費政策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非就業家庭成員適量繳費并參保。
實現屬地參保,即按常住地和就業地參保,取代當前按照戶籍地和職業雙重標準參保的方式。
同時,還應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增速較快的籌資機制。按人頭定額補貼居民醫療的政策改為按財政收入占比補貼并納入預算制度。改居民定額繳費為人均純收入占比繳費,并提高相應的繳費水平。
李珍表示,實行全民統一醫保將推動農民工及其家屬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消除農民工“有保險、低保障”問題,有助于提高“新市民”的保障水平,逐步減少留守人口,促進新型城鎮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