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夫妻間難免因瑣事發生磕磕碰碰,然而,重慶市巫溪縣一對開烤鴨店的夫妻在門市內發生吵架紛爭后,不善言辭的丈夫吳某因吵不過妻子鄭某,竟耍橫干出了潑汽油燒店的蠢事,結果火燒連營殃及相鄰店鋪。10月30日,經重慶市巫溪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吳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
去年3月14日早上7點鐘左右,巫溪縣上磺鎮開烤鴨店的吳某、鄭某夫婦像往常一樣,早早來到店內整理食品迎接顧客。二人在打理店面過程中,突然為瑣事發生了爭執,隨后夫妻兩人斗氣展開了吵罵,由于當天時間早,相鄰店鋪均未開門營業,因此夫妻間的爭吵一時無人勸解。丈夫吳某是個不善言辭的人,見吵不過妻子,氣急之下便采取了耍橫的舉動,用噴壺將自己摩托車上的汽油接出約2升倒在店內,隨后用打火機點燃恐嚇妻子。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并沒有吳某想象的出出氣那樣簡單,燃燒的火勢超出了吳某的控制,迅速蔓延到隔壁店鋪,造成店鋪內物品不同程度毀損,幸虧被聞訊趕來的群眾及時撲滅,才沒有造成更大火災。事后經相關部門調查,火災現場緊鄰活動板房,周圍有居民住房,公共安全受到極大威脅。考慮到事態的嚴重性,吳某主動到當地警方投案自首。
隨后,吳某故意放火一案被巫溪縣檢察院公訴至法院。該縣法院審理后認為,吳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鑒于吳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