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近日發布公告,因未能在書面通知發出后的3個月內提交符合規定的專項法律意見書,1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將被注銷,注銷后不得重新登記。其中包括北京中金華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基石股權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等。
以下為公告內容:
2018年3月27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發布《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異常經營情形下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的公告》(中基協發〔2018〕2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書面通知發出后的3個月內提交符合規定的專項法律意見書的,協會將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的有關規定予以注銷,注銷后不得重新登記。”
現有北京中金華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異常經營情形,且未能在書面通知發出后的3個月內提交符合規定的專項法律意見書,協會將注銷該12家機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并將上述情形錄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已注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協會相關自律規則和基金合同約定,妥善處置在管基金財產,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協會提醒投資者持續關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誠信合規情況,謹慎做出基金投資決策,通過基金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機制和相關法律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協會將繼續秉持“扶優限劣”基本方針,不斷完善私募基金行業誠信信息記錄機制,促進行業合規健康發展。
特此公告。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2021年3月26日
(記者 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