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證監局開始對參與IPO的中介機構進行約談,提高IPO驗收標準。
自科創板、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改革以來,A股IPO逐漸常態化,總體成效明顯,發行審核效率顯著提高,但也存在著企業“帶病申報,搶跑占位”的現象。
如今約談券商等中介機構,有利于進一步規范IPO審核,嚴把IPO入口關,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
證監局約談券商中介
自注冊制改革以來,總體成效明顯,市場各方反映積極正面,企業踴躍申報上市,IPO排隊數量增長較快。
數據顯示,截至3月初,A股共有753家擬上市企業(含中止項目)正在排隊。其中,近八成是希望通過注冊制實現上市的企業。
而處于輔導期的擬上市公司數量更多。Wind數據顯示,截至3月15日,A股全市場已報送IPO申報材料,但尚未通過發審委或上市委審核的企業就有479家,而已報送輔導備案材料,正接受上市輔導的企業數量就高達2278家。
之前注冊制審核相對寬松。去年第三季度,創業板企業從提交注冊到拿到批文平均耗時不足19天,到第四季度平均耗時59天。
在此背景下,一些投行認為監管審核可以放行的內容,自己也沒必要去把關。所以投行在IPO輔導環節把關不嚴,一股腦地報項目,導致出現排隊擁堵和一些企業“帶病闖關”的現象。
而其實去年年初,監管機構就已經注意到IPO輔導環節存在的問題。廣東證監局曾對轄區內擬上市公司輔導工作有關問題作出了通報,指出部分輔導機構材料制作不認真、輔導過程流于形式、輔導程序執行不到位、對監管要求不落實等問題。
面對IPO大量排隊現象,近期監管機構再次重拳出擊,對參與IPO券商中介機構逐個進行約談,提高驗收要求,對不滿意的項目“不驗收、不申報”。
IPO撤單潮出現
注冊制更強調信息披露的真實性,要形成有效的市場約束,需要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提升監管的有效性。
為加強首發企業信息披露監管,今年1月29日,證監會出臺了《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檢查內容為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及中介機構執業質量。
1月31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在組織完成了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的抽簽工作。在參與抽查的407家1月30日前受理的科創板和創業板企業中,抽中了20家進行企業信息披露質量及中介機構執業質量進行檢查。
現場檢查規定,十個工作日內撤回申請的企業原則上不再對該企業實施現場檢查。令市場頗為意外的是,在短短的十個工作日內,就有16家撤回材料,比例高達80%。
這些撤回材料的企業涉及到中信建投證券、東吳證券、招商證券、中銀證券、安信證券、民生證券、華泰聯合證券等多家保薦機構。其中,作為券商龍頭的中信證券IPO終止項目數量居行業前列。截至3月5日,中信證券保薦的企業2021年內終止上市審核數量多達11家。
集中撤單背后,反映出的是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可能存在信息披露、執業質量等問題,部分首發企業甚至存在投機申報、帶“病”闖關的嫌疑。
而這類企業不僅一定程度上占用且浪費了審核資源,而且還影響了審核效率。所以,對于10個工作日內撤回申請的企業,只是原則上不實施現場檢查。對撤回企業存在涉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等明確線索情形的,仍將實施現場檢查,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帶病闖關”將被遏制
今年開始,把好市場入口關成為監管部門的重要工作之一,意在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打好基礎。
所以從1月份開始,監管機構就先后出臺了三個文件。
除了證監會在1月29日出臺了《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壓實壓嚴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上交所也在一周內連續兩次發文嚴把IPO入口關。
2月1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2號——常見問題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主要包括科創板發行上市條件的相關問題以及常見信息披露和核查問題,其目的也是在于進一步壓嚴壓實“兩個責任”,把好上市企業入口關。
2月3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保薦業務現場督導》。上交所表示,此舉是為了規范科創板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現場督導行為,督促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勤勉盡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的“看門人”職責。
通過這三大舉措,能夠將將審核責任前移并前壓,從源頭上按照市場化和法制化的方向規范入口審核,把好上市企業入口關。從而提高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穩定。(記者 胡靖聆 李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