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市場關注的康得新退市15日又迎來新進展。
深交所當日表示,康得新(*ST康得)同時出現重大違法類和財務類兩項終止上市情形,為明確市場預期,將按照先觸及先適用的原則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康得新財務類終止上市的時點早于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時點,根據相關規定,深交所將按照財務類退市情形對公司股票啟動終止上市程序。
深交所信息顯示,康得新因連續兩年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公司2020年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期末凈資產均為負值,且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了深交所相關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
此外,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合計虛增利潤115.3億元,追溯后顯示連續四年凈利潤為負,觸及了深交所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深交所新聞發言人介紹,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后五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復牌并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10%。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將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深交所新聞發言人強調,康得新終止上市后,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但股東依法享有的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基本權利不會變化。投資者可以通過單獨訴訟、共同訴訟、申請適用示范判決機制、普通代表人訴訟及特別代表人訴訟等司法途徑,依法向康得新及相關責任人主張民事賠償。投資者保護機構也可以通過支持訴訟、特別代表人訴訟等方式積極發揮作用,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記者姚均芳、吳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