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發布《關于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簡稱《登記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和報送行為,加強內幕交易綜合防控。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出臺《登記管理制度》,是為了將新證券法的精神落到實處,直達執行層面,明確“誰干了什么事”“承擔什么責任”“誰來具體執行落實內幕交易監管”的問題。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綜合來看,監管層對于內幕交易違法違規行為已經越來越重視,強監管下資本市場的發展將越來越有序和成熟。
“《登記管理制度》明確各方責任,加大了防控內幕信息泄露的力度,有利于促進市場誠信文化的建設,對規范市場秩序有著重要的意義。”巨豐投顧投資顧問總監郭一鳴對《證券日報》記者說。
證監會通報的2020年案件辦理情況顯示,內幕交易案件仍多有發生,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涉案占比依然較高。2020年,新增內幕交易立案案件66件。
盤和林表示,并購重組涉及多方利益,是內幕信息集中釋放的資本運作行為,正是因為內幕信息在并購重組中集中產生,才會容易發生內幕交易。現實中,涉及并購重組的內幕交易行為也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因為關聯方眾多,人物關系錯綜復雜,很難直接發現內幕交易者和內幕信息知情者之間的關聯,對此更需要加強防控。
郭一鳴也認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交易,不僅損害其他投資者利益,而且破壞市場公平交易秩序,由于并購重組涉及利益人以及知情人較多,需要及時加強防范;同時,并購重組周期較長,涉及面也比較廣,發生內幕交易的可能性相對較高,也需要依法嚴懲從而保持制度威懾力。
郭一鳴建議,采取多種措施和手段進一步完善內幕交易防控:首先,從執法上繼續加強處罰力度,尤其是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內幕交易需要落實從嚴處罰,并且考慮頂格處罰;其次,監管上仍需要全面的監督和審核,努力降低內幕交易事件的發生概率;此外,需要加強對上市公司相關利益人的培訓教育,讓其充分認識和認清內幕交易的法律后果以及嚴重性,從意識上讓內幕信息知情人務必嚴守秘密。(包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