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后管理操作指引》(以下簡稱“兩個指引”),重點對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風險管理和保后監測管理兩大環節建立標準化操作規范。
據悉,“兩個指引”細化了《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強化銷售環節透明性。明確銷售環節信息披露的具體內容和操作要求;建立銷售可回溯機制,如線下承保要“雙錄”,線上承保要留存電子銷售記錄等;明確承保告知內容,做好投保風險提示。
二是強化風險審核獨立性。明確核保政策、客戶準入標準、欺詐管理內容;明確抵質押物分類、評估等標準和管理要求;明確系統功能具體內容以及信息安全性要求。
三是強化合作方管理。明確銷售代理機構、數據服務機構、抵質押評估第三方、追償機構等合作方的合作要求和管理要求,防范合作方風險傳遞。
四是建立保后監控指標和標準。將保后監控分為個體監控和整體監控兩大方面,明確個體監控的方式和具體內容,以及保后監控的指標要求;明確風險預警機制的分類、等級、措施等標準,以及保后監測系統功能設置要求等內容。
五是明確追償方式及管理要求。明確催收禁止情形;明確追償機構合作要求和委外追償的管理內容;明確追償款財務確認要求,確保財務報表真實性、準確性。
六是明確理賠投訴流程及標準。明確投訴處理分級管理機制要求,以及投訴處理時限、投訴回訪、投訴復核、投訴建檔等要求,確保消費者投訴得到有效回應。
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指引”具有高標準、嚴要求的特點,能夠引導保險公司對標行業領先、提升管控能力、防范化解風險,對融資性信保業務規范化經營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一個《辦法》兩個指引”的先后出臺,有助于實現“行業發展有標準,實施監管有抓手”的目的,有助于進一步促進融資性信保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關鍵詞: 銀保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