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于9月19日正式實施。
據悉,《意見》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主要目標,短期內將“降價、增保、提質”作為階段性目標。
“預計改革實施后,短期內對于消費者可以做到‘三個基本’,即價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減,服務基本上只優不差。”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特別是改革后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這是交強險實施以來變化最大的一次。”一位保險專家表示。據了解,《意見》明確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與此同時,商車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新的機動車示范產品車損險主險保險責任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等保險責任,刪除了事故責任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等免賠約定,刪除了實踐中容易引發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責任免除條款大幅減少意味著保險公司賠償責任進一步增加,消費者的獲得感將因此增強。此次改革還取消了現有條款中機動車事故責任免賠率,這不僅能夠使消費者獲得更加充分的保險保障,而且有利于減少理賠糾紛。
“改革后,車均保費可能會明顯下降。整體來看,將呈現賠付率和費用率一升一降。”某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消費者來說,改革后商車險產品更加豐富。據悉,增加了駕乘人員意外險產品,包括代送檢、道路救援、代駕服務、安全檢測等內容的車險增值服務特約條款,消費者可以享受到更加規范和豐富的車險產品及服務。
《意見》還明確支持中小財險公司優先開發差異化、專業化、特色化的商車險產品,優先開發網銷、電銷等渠道的商車險產品,促進中小財險公司健康發展,健全多層次財險市場體系。
此外,《意見》強調逐步放開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第一步將自主定價系數范圍確定為0.65至1.35,第二步適時完全放開自主定價系數范圍。同時,無賠款優待系數進一步優化。改革實施后,商車險無賠款優待系數將考慮賠付記錄的范圍由前1年擴大到前3年,對于偶然賠付消費者的費率上調幅度將降低。同時,保險業將根據市場實際風險情況,重新測算商車險行業純風險保費,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確保車險產品費率與風險水平更加匹配。
關鍵詞: 車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