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披露的一起案件判決書顯示,2001年至2017年間,原鎮江新區管委會主任、經濟發展總公司總經理羅洪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妻沈某、其子羅某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24.6782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判決書披露,經審理查明的具體事實顯示:2010年至2011年,羅洪明利用其擔任鎮江新區管委會主任、經濟發展總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天奈(鎮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項目政策扶持、土地款返還等方面提供幫助。2013年7月、8月,羅洪明通過其子羅某非法收受該公司總經理鄭某以咨詢費名義給予的人民幣16.36萬元。
工商登記資料顯示,天奈(鎮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江蘇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奈科技)的曾用名。天奈科技2019年9月在科創板上市。
據天奈科技招股書披露,該公司“鄭”姓總經理只有一人為鄭濤。同時,鄭濤還是天奈科技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招股書顯示,鄭濤2010年8月至2010年10月就職于開曼天奈,擔任公司的COO(首席運營官);2010年10月至2016年11月就職于開曼天奈,擔任CEO;2011年1月至今就職于天奈科技,擔任董事長、總經理。
上述案件中的總經理鄭某是否就是天奈科技現任董事長、總經理鄭濤?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就此事發送采訪函致天奈科技證券部郵箱并請其回應鄭濤是否涉案,截止記者發稿,天奈科技并未回復記者郵件。不過一位自稱任職天奈科技的人士,給記者采訪郵件預留的座機打來電話解釋稱,“是正常的業務形式,董事長沒有涉及這一塊。”那么該公司涉及此案的總經理鄭某到底是誰?天奈科技并未回復。
判決書顯示羅洪明為1962年生人,2013年時羅洪明之子應不到30歲。如果是正常業務往來,那么判決書中的天奈(鎮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鄭某到底是看重羅洪明之子哪一點?雙方又是什么樣的正常業務形式?天奈科技對此類細節至今失聲,亦未向記者否認鄭某就是鄭濤。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的審理時間線與天奈科技沖擊科創板幾乎同時。
根據判決書披露,羅洪明因涉嫌犯受賄罪于2018年9月29日被留置,2019年3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4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同時,案件細節顯示,對于羅洪明涉嫌犯罪的事實,有經庭審舉證、質證,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確認的羅洪明的供述與辯解,還有證人鄭某等人的證言。
與之相對應的則是,天奈科技2019年3月22日遞交IPO招股書,2019年7月15日上會并過會。這一期間疑似正是羅洪明被刑事拘留、法院向鄭某等人取證的時間。而在這期間,天奈科技在其招股書以及回復上交所的問詢函中,并未提及此案以及該案對其的影響。
此外,案件披露的信息稱“羅洪明通過其子羅某甲非法收受該公司總經理鄭某以咨詢費名義給予的人民幣16.36萬元”。此處對羅洪明收受錢款的行為直接用了“非法”收受字眼。
天奈科技總經理鄭某以咨詢費的名義疑似向官員輸送錢款是否合規、合法?其行為是否是對羅洪明為天奈科技在項目政策扶持、土地款返還等方面提供幫助表示感謝?天奈科技在土地款返還上又具體返還了多少?凡此種種,天奈科技官方迄今失聲。
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將對此事進展保持關注。(記者 唐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