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明確要求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房地產工作的重要部署,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堅決遏制投機炒房,因地制宜,精準施策,確保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房地產工作,在大力推動縣城房地產去庫存、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和房地產市場發展長效機制的同時,全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決遏制各種炒房行為。為此,我省出臺7項措施力促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各地區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毫不動搖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正確把握去庫存和穩房價的關系,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因城因地制宜,精準施策,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堅決遏制各種形式的炒房行為。對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捂盤惜售、炒房囤房等各類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查處,公開曝光,形成震懾。對在銷售過程中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的企業,要暫停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并向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可依法撤銷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加強對熱點區域商品住房價格審查。各地區在發放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時,對于同一項目或臨近項目,企業申報的商品住宅價格上漲較快或上漲幅度較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查。開發企業在售樓處的明顯位置要公示銷控表,實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嚴格執行“一房一價”制度。
全面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各地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住建廳《關于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頓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的開發、銷售和中介行為。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強化工作紀律,避免出現違法不糾、執法不嚴的情況,更不能畏首畏尾、拖延塞責。
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各地對房地產庫存去化周期低于10個月以下的主城區,或者存在房價上漲明顯預期的熱點區域,要密切關注房價變化情況,做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政策儲備和工作預案。一些城市要認真評估已出臺政策效果,視市場情況適時果斷出臺新的調控措施。
進一步做好土地供應管理。各地區要掌握好供地節奏,管控好土地價格,防止出現高地價、高溢價項目,防止住房價格成本性上漲。
加強預期管理和輿論引導。各地區要嚴格控制“地王”和“樓王”出現,有效管理預期。在出臺調控政策措施和有關規劃計劃時,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主動發聲,加強正面宣傳,合理引導預期。(記者 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