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寧波市農業局發出通知,決定對土地經營面積在50畝以上(包括50畝)且全年稻麥播種面積也在5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或家庭農場,實施種植補貼。補貼標準按大(小)麥或水稻實際種植面積,每畝不低于100元,其中市財政每畝承擔50元。
寧波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規模種糧補貼,旨在充分發揮補貼資金的導向作用,加快推進寧波市糧食生產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轉型升級,實現糧食增產、農民增收。
為做到公開、公正,規模種糧補貼嚴格按程序操作,切實做到“二公示”“三檢查”“四簽字”“四把關”。“二公示”即申報對象所在村公示、補貼資金發放前公示。“三檢查”即鎮級核查、縣級抽查、市級督查。“四簽字”即申報對象簽字、申報對象所在村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鎮(鄉、街道)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區縣(市)農業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四把關”即村級嚴把申報關、鎮級嚴把審核關、縣級嚴把抽查關、市級嚴把督查關。補貼對象必須與農業政策性保險的保單、售糧卡保持一致。孫吉晶沈慶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