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9月7日公開信息顯示,金楓酒業(600616)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金楓酒業詳細違規行為如下:
你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394.38萬元,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2020年度)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32.22%。但你公司未通過臨時公告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2年4月2日在2021年年度報告中才披露了相關信息。
對金楓酒業處罰決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金楓酒業財務數據及主營業務:
金楓酒業2022中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2.32億元,同比下降8.14%;歸母凈利潤-1990.36萬元,同比上升12.74%;扣非凈利潤-2152.96萬元,同比上升11.93%;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單季度主營收入6832.03萬元,同比下降27.01%;單季度歸母凈利潤-2335.97萬元,同比上升8.59%;單季度扣非凈利潤-2429.79萬元,同比上升8.3%;負債率16.02%,投資收益120.36萬元,財務費用-31.76萬元,毛利率35.85%。
金楓酒業主營業務:公司主要從事以黃酒為核心的酒類生產經營業務,堅持傳承與創新,在行業內率先實現傳統黃酒工業化生產,并致力于科研能力的提升,通過工藝改革、技術創新、新品研發,加快傳統工藝與現代科技的融合,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快商業模式的創新與轉型,打造以黃酒為核心的酒業發展平臺,推動行業加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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