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創業、創新支持力度,根據中央文件精神,陽谷縣積極推行創業擔保貸款新規,切實減輕創業者和用人單位負擔,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一是擴大貸款對象范圍。除原規定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外,將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納入支持范圍。同時,將小微企業貸款對象范圍調整為:當年新招用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二是降低貸款申請條件。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沒有其他貸款的,可以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進一步放寬貸款申請條件,減輕創業者資金負擔。
三是放寬擔保和貼息要求。對已享受財政部門貼息支持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可通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進一步降低放貸門檻。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在不超過3次的前提下,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積極助推企業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