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以來,根據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城市維護建設稅率立法調研工作的通知》(晉財辦稅〔2018〕1號)要求,太原市財政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克服了春節假期長,工作忙等不利因素影響,加強與市國稅、市地稅部門通力協作,開展了全市城市維護建設稅立法調研工作,日前,整個調研工作已圓滿完成,并取得了預期效果。
從全市總體調研情況看,太原市城市維護建設稅單位和個人適用稅率為7%、5%、1%。現行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一種附加稅。期初設立主要是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而制定的,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
通過此次調研,進一步摸清了太原市近三年城市維護建設稅入庫稅額占比及綜合征收率等情況,全面了解了城市維護建設稅政策實施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城建稅立法早日出臺積極建言獻策打下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