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7月24日訊 將省屬高校、公立醫院、科研院所及其他已核定財政部分補助、經費自理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管理權限交由用人單位(部門)自主管理,由用人單位(部門)自行制定公開招聘方案、編制招聘計劃、設置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自主組織實施公開招聘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確定擬聘用人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調整為對擬聘用人員備案。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政府機關公務員和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的通知,提到上述內容,并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權限調整下放后各項工作的銜接和配合,制定業務流程,嚴密工作程序,確保公平公正公開。注重調查研究,科學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發展規劃,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抓好指導培訓。從嚴控制已核定財政全部補助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
問題1 《關于政府機關公務員管理權限調整事項》中,哪些管理權限進行調整?
回答:一類是省公務員局不再備案了,具體包括一是將省政府機關及直屬行政機構和參公單位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案審核備案權限移交給省政府各主管部門,省公務員局不再備案。二是將省政府機關及直屬行政機構和參公單位不受職數限制的非領導職務任免與升降審核備案權限移交給省政府各主管部門,省公務員局不再備案。三是將省公安、監獄、物價、戒毒等部門管理的行政機構(參公單位)以及省地稅、省統計局調查隊等垂直管理系統的行政機構(參公單位)領導職務任職資格審核備案權限移交給各主管部門,省公務員局不再備案。四是將省地稅、省統計局調查隊等垂直管理系統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職級晉升審核備案權限移交給各主管部門,省公務員局不再備案。
問題2 還有其他的內容嗎?
回答:一是將省政府機關及直屬行政機構和參公單位受職數限制職務層次公務員(工作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確認管理權限移交給省政府各主管部門,省公務員局只在規定的編制和職數范圍內進行任職備案。二是將省政府機關之間公務員轉任審批權限移交給省政府各部門,省公務員局調整為備案權限。三是將省政府機關同一黨組管理單位之間的干部調任審批權限委托給省政府各主管部門,省公務員局調整為備案權限。四是將省政府機關同一黨組管理的參公單位之間、機關與參公單位之間公務員 (工作人員)轉任審批權限移交給省政府各主管部門,省公務員局調整為備案權限。五是將省公安、監獄、物價、戒毒等部門管理的行政機構內部公務員 (工作人員)以及省地稅、省統計局調查隊等垂直管理系統內部公務員(工作人員)轉任審批權限移交給各主管部門,省公務員局調整為備案權限。
問題3 下放給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的管理權限有哪些?
回答:下放市級政府機關公務員超齡調任人員的檔案審核、資格條件確認管理權限給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省公務員局依據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申請,對符合超齡調任政策的做出批復。
問題4 《關于省政府所屬事業人事管理權限調整事項》中,關于調整公開招聘人員管理權限,有哪些規定?
回答:調整公開招聘人員管理權限。將省屬高校、公立醫院、科研院所及其他已核定財政部分補助、經費自理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管理權限交由用人單位(部門)自主管理,由用人單位(部門)自行制定公開招聘方案、編制招聘計劃、設置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自主組織實施公開招聘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確定擬聘用人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調整為對擬聘用人員備案。
問題5 各事業單位在調整崗位結構比例方面,需要遵循什么規定?
回答:調整崗位結構比例。根據事業發展和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實際需要,將省屬高校、公立醫院、科研院所等省政府直屬或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原則不變改為標準控制、動態調整,優化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國家規定及時調整核準。
問題6 在調整績效工資分配權限方面,有什么規定?
回答:調整績效工資分配權限。將省屬高校、公立醫院、科研院所等人才智力密集型、承擔國家和省重點項目的單位突破績效工資控制線,交由主管部門統籌調控,并自主確定內部分配辦法,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績的科研人員傾斜。其中,對部分緊缺或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協議工資、年薪制或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