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發布的《關于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通知》,海南將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確保海南建設用地總量在現有基礎上不增加。
根據海南省最新規定,海南將落實《海南省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嚴格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建設用地供應向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亟需的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發展、民生需求等傾斜,大幅減少直至停止供應外銷商品住宅項目用地。研究出臺具體措施,鼓勵和指導已出讓尚未開發的商品住宅用地轉型用于發展其他產業或共有產權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租賃住房等。屬于閑置土地的,按《海南省閑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等相關規定處理。
接下來,按照全省“一盤棋”統籌的思路,加強各市縣商品住宅用地出讓、規劃報建和預售管控。各市縣在辦理商品住宅用地出讓、規劃許可和預售許可之前,須征求海南省國土資源廳、省規劃委員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省國土資源廳、省規劃委員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要結合房地產市場形勢,按照總量控制、穩定市場的原則,進行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