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遠程醫療在健康扶貧和惠民醫療中的作用,黑龍江省日前出臺通知明確遠程醫療環節中各方責任,并規定開展遠程醫療需取得患者知情同意。
這份名為關于進一步加強遠程醫療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通過黑龍江省遠程醫療服務系統建設技術驗收、論證的醫療機構,可開展遠程診療、醫學教育等活動。開展遠程醫療服務要簽訂合作協議,約定遠程醫療流程、雙方權利義務、醫療損害風險和責任分擔等事項。
黑龍江省要求,由邀請方醫療機構發起的遠程會診,受邀方醫療機構提供診療意見作為邀請方診療疾病過程的重要參考依據,相應診療責任由邀請方承擔。在進行遠程診斷時,邀請方對上傳的影像、心電、病理、檢驗等數據質量承擔責任,受邀方對出具的診斷報告內容承擔相應責任。
通知要求,進行遠程醫療,邀請方應當向患者充分告知并征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須征得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書面同意。同時,進一步完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保障,保護患者隱私。對疏于監管或管理不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管理人員責任。